中小企業合作發展促進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前身是1982年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設立的中小企業國際合作促進會,2001年依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為事業單位法人。中心是公益服務性的事業單位,是全國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核心成員單位之一。
中心的宗旨是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策劃和咨詢服務,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研究、中小企業發展策劃、中小企業合作交流組織、中小企業培訓、中小企業信息咨詢、中小企業外事代理等業務活動,服務中小企業。
新時期新長征面臨新機遇新挑戰,中心始終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落實國家有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系列政策,積極推動全國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秉承進一步鞏固中小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生力軍作用,為中小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務實服務,在協助他們解決困難和突出問題的同時努力提升自身服務質量和水平。
中心認真學習全面貫徹國家關于中小企業的相關政策,為中小企業搭建政府與企業,企業與社會組織(機構)、企業與企業以及中外中小企業間的溝通、交流與合作平臺,為中小企業在政策引導、法律咨詢、教育培訓、投融資、國際合作、信息化及企業轉型升級實現可持續良性發展等方面提供策劃咨詢全方位服務。
通過為中小企業提供咨詢、金融合作、國際交流、教育培訓等,與企業直接溝通,實現全方位、跟蹤式、綜合性的具體化服務,充分體現中心的公益服務宗旨。依托中小企業綜合服務平臺,構建綜合服務體系,架起企業與政府、企業與企業、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的橋梁,共同創造中小企業發展的繁榮與輝煌。中心不斷完善咨詢、培訓、融資、稅務和法律咨詢等服務平臺,無償向企業提供《今日經濟》內刊電子信息、《政策解讀》和《財稅動態》季刊。
中心秉承“服務 誠信 敬業 創新”的服務理念和宗旨,通過舉辦或參加各類國際國內論壇、展會、培訓和走出去請進來等活動,為優化企業管理,提高市場競爭力,增加城鎮就業機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中心下設秘書處、研究發展、教育培訓、金融合作、國際合作、信息交流、咨詢服務、會員服務、地方服務、行業服務等部門。